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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在我国得到进一步的司法保护 |
发表时间:2013年12月10日 点击数:1130 次 |
去年我国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6万件,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870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
王胜俊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表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意见,出台加强文化创造者权益保护和科技成果保护等30项措施:
指导各级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对44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著作权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完善专利授权确权案件审判标准,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遏制恶意抢注商标、“傍名牌”等行为;
依法审理涉及工业设计、网络作品、民间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新类型著作权案件,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制裁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宣传,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从“两高”所报告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也为我国的知识产权的发展给予足够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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