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企业注册流程
(1)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创新基金网站的“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委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2.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
(3)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创业中心,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创业中心;
(4)创业中心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企业将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创业中心;如不符合申报要求,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5)创业中心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市科委,市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家联合评审。
(6)立项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分档支持,并与资金支持额度挂钩。
(7)对经过联合评审给予创新基金支持并符合国家创新基金条件的项目,将通过北京市科委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财政部门备案。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的立项项目由北京市科委统一推荐至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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