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局开展的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当日公布了两批共53家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格单位名单,这标志着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林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指导,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知识产权转化、人才培养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希望各试点合格单位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据介绍,为做好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全国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要求》,明确提出在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要更加重视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切实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同时,还要求试点单位在试点期内要实现拥有知识产权的质量有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明显增强,取得有利于长远发展和市场推广的实际效果,促进林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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